一、适用对象
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单位性质为企业及六类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标准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请材料
1.“主动申请”需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portal/#/home)进入“单位业务”—“稳岗返还申请”进行申报。
2.“免申即享”方式。社保经办机构通过信息数据核验精准筛查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含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需按照市人社局网站公告完成稳岗返还信息确认。